法制宣传·公司法(四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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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限责任公司跟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? 我国《公司法》把公司分为两种: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。根据《公司法》规定,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为1至50人,通常,有限责任公司是由一波志趣相投、能力相当、彼此信任的人共同合起伙干事业,强调的是人合性,因此,公司股东人数不宜过多,就限制在1-50人;而股份有限公司,更强调资合性,也就是更看重的是彼此间“出的钱的集合”,所以法律规定了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为2到200人。但需要注意,法律要求股份有限公司半数以上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。 股份公司与有限公司的主要区别在于股东责任、资本结构、股权转让、财务透明度以及公司治理结构等方面。 第一、股东责任。在股份公司中,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,而有限公司的股东则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。 第二、资本结构。股份公司的资本由股份组成,而有限公司的资本由出资额组成。股份公司通常具有更复杂的资本结构,可能包括优先股、普通股等多种类型的股票。 第三、股权转让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可以公开发行和转让,股权流动性较高,而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相对受限,通常需要在股东之间进行,向外转让需经股东会批准,流动性较差。 第四、财务透明度。股份有限公司需要定期公布财务状况,尤其是上市公司需要通过公共媒体向公众公布财务信息,透明度较高。相比之下,有限公司的财务状况相对保密,只需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向股东公开。 第五、公司治理结构。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,定期召开股东大会,上市公司还需聘用外部独立董事。而有限公司的组织结构较为灵活,可以通过章程约定组织机构,不一定要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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